第一百八十五章 明勋宗,崇祯
崇祯皇帝对于前来劝说的士绅一个不见,而是专心的四处派发勋章。
崇祯皇帝发布的勋章等级其实也非常简单,主要分为四个等级:汉人英雄勋章,黄金勋章,白银勋章,青铜勋章,分别对标特等功,一等功,二等功,三等功。
获得勋章的要求也不复杂,击杀一个八旗兵就能拿到黄金勋章(白甲兵为五个黄金勋章),击杀一个蒙古炮灰就能拿到一个白银勋章,上了战场却没有收割到人头的士兵,可以分到一个青铜勋章。
最难拿的是汉人英雄勋章,必须做出极大贡献,比方说斩将夺旗之类的功劳才行。
总之,只要打赢了,所有参战的部队人人有功,各个有赏,所有人都能分到至少一枚由少府制作的勋章来充当荣誉。
这几天崇祯皇帝和一众明军将领就在干这个事情,大肆给下面士兵派发贵金属制成的勋章,表彰他们在战争中做出的巨大贡献。
如果能拿到汉人英雄勋章,更是可以得到崇祯皇帝亲自授勋。
在这几天里,崇祯皇帝一共派发出去了超过五十万枚各类勋章,更是给下面的士兵们发放了几千万两的大明银元充当赏赐。
没办法,战利品还是要公平分配才能提高积极性,常规的做法有两种。
第一种是满清式的:军官主动让士兵烧杀抢掠,不受约束;抢夺财物,奸淫妇女,屠杀百姓,虽老人儿童不能幸免。军官洗劫皇宫和官邸,士兵打劫商贾百姓,所得金银全部收归私囊,带不走的付之一炬,将百姓头颅装车,以为“大胜”。所谓匪过如梳,兵过如篦,就是如此。
第二种是军纪好的部队:对待百姓冻死不折屋,饿死不掳掠。战利品有专门官员登记和分配,金银珠宝上交;武器护甲马匹随辎重运回;牛羊就地宰杀犒赏三军;敌将首级木匣装好带走。
而崇祯皇帝为了增加士兵的战斗意志和实际待遇,直接恢复了第二种,也就是在大唐时期军队盛行的三马分肥原则。
即放开军纪后,士兵自由拿取战利品。汉人先拿,汉人拿完唐协军再拿。
崇祯皇帝这里没有明协军,所以全部的战利品(主要是各种牲畜),全部都归下面的士兵所有。
士兵个人所得战利品最后均等一分为三,交够国家(上交国库)的,留足集体的(军团共有),剩下的都是自己的,这不是什么后人的智慧,纯粹就是唐军制度的复活。
举两个例子:在大唐时期,甲士兵抓到3个高句丽小男孩,那么一个小男孩上交国库,一个小男孩留在军队,一个小男孩就是士兵自己的。
乙士兵抓到2个小女孩,没法直接分,那就把2个小女孩卖掉。可以卖给随军奴隶商人,可以快速变现。但是一般都会压价,那么也可以先拿粮食养着两个小女孩。等回国后再去奴隶市场卖掉,然后现金再三马分肥。
还在向前推进的军队,士兵可以把战利品打包后,交给军法官公证数量,金额后,打包盖印泥封签后,交给随军邮局寄回后方家里。或者比较富裕的军队,比如那种一个大头步兵有20匹马的那种,自己带着也行。
遇到顺风仗,军直属野战医院的救护车都会拿来拉战利品。
而崇祯皇帝直接把所有的八旗兵全砍了,那么下面的士兵就拿不到奴隶,只能拿点战马,牛羊之类的牲畜。
这些缴获的牛羊马之类的牲畜,士兵个人是很难照料的,所以崇祯皇帝就自己出钱,用自己的内库从士兵们手里买下这些牲畜,交给少府令洪承畴去管辖。
这种传统的做法,固然是极大的提高了士兵的战斗意志和实际收益,但是对于军费的开支就不小了。
当年唐军打白岩城时,李世民对白岩城不投降非常愤怒,于是下令:“城破之后,立即屠城,将财物、女子赏给将士。”
唐军听后顿时士气大振,硬顶着伤亡杀了上去。
白岩城顶不住了,马上就识时务者为俊杰派人请降,李世民同意了。
结果招致麾下大将的不满,领头的就是徐世绩,他率领几十个军官向李世民呈情,李世民看着架势,立刻下马道歉,并且答应自掏腰包补齐将士们的经济损失。
李世民直接对士兵们宣:这座城市归他们,他们可以任意索取,夺取里面的宝贵财物以及奴隶,然后,你们拿了这些东西回国后不还是要卖了提现嘛?那我们不如直接省去这些步骤,我直接从我的私库里拿钱,向士兵们购买这些奴隶和财物。
简单的说,就
是李世民害怕军队哗变,于是宣布权当自己做一回“奴隶商人”,从国库掏钱从士兵手里赎买这座城市。
于是白岩城没有被屠戮,李世民自己大放血,换取了自己给士兵们以及给白岩城的两个承诺得以实现。
九月份大军班师后,没有出售奴隶的士兵基本都在幽州的奴隶市场出售奴隶。那几天中央广场上哭声震天,李世民不忍心,于是拍卖大会时,李世民又从国库掏钱,把幽州奴隶市场上在售的50000高句丽女人,小孩买下来,给予自由民身份。
果然圣父/母不是那么容易当的。
崇祯皇帝虽然不当圣母,但是对于这些牲畜还是很需要的。
马的重要性不用多说,牛也是重要的耕地资源,特别是对于缺少耕牛的华北平原来说更是如此。
所以崇祯皇帝就从少府拿钱,买下了士兵手上所有的牲畜。
相比起牲畜,明军士兵还是更偏爱大明银元,对于崇祯皇帝的分配方式表示非常满意。
不少士兵拿到银元,银票之后,就直接开始寄出钱财给自己的家人。
随军邮局这种东西,也不是什么高科技,汉人早就掌握了。
秦朝时期就有随军邮寄了,黑夫家书里不就是让寄钱或者布料。
而唐代,这种技术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,出土过一份唐朝士兵写家书和寄包裹的记录留样文件。
那个士兵是洛阳人,在西域服役。寄了一封信和一个包裹送给山东的外婆。
信里和外婆讲了自己的服役生活,问候外婆及亲人们的健康情况。并且说到在西域这边,部队发了的酒都是葡萄酒,外婆家所在的山东农村里还没人见过,所以随信寄了两坛酒,一坛给外公,一坛给舅舅。
注意,时间是唐朝,士兵是洛阳人,外公外婆是山东人,而寄出地点是西域。
唐代军人戍守边疆的时候,能够通过邮政系统,与远在东南沿海地区的亲人联络。
他们的联络不仅局限于书信,还包括物品,后方军人的妻子可以将衣物邮寄过去。
同样的,军人也可以将军饷、战利品邮寄回家中。
中国自古建立的朝廷驿站系统,那可是花了大钱,只用来传递国家情报,太浪费了,平时肯定可以让军队小兵使用,还能赚一笔。
李自成之前也就是干这个的,结果西北边军太穷了,没什么军饷能寄回去,所以他的收入很微薄。
能搞编户齐民,郡县制的文明,虽然科技可能不怎么样,但管理水平是没有后代人想象的那么落后的。